一、实施机构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二、受理窗口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窗口 三、申请条件 适用于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内非居住类项目 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书面申请书、行政许可申请书); 2、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 3、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5、申请人有效证明文件(个人应附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如果委托代理人提出许可申请时,还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提供材料齐全且真实合法有效)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审批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霸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由一窗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接收,出具申报材料接收凭证; 第二步:由一窗受理人员将申请材料转交业务审批人员,业务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三步:业务审批人员将审批结果转交一窗受理人员,由一窗受理人员将审批结果送达申请人。 办公地址: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山路办公区 办公时间:夏季 8:30—12:00,14:30—17:30 冬季 8:30—12:00,13:30—17:30 咨 询 电 话:0316—7191683 监督投诉电话:0316—719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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